曹县商都博物馆监事会组织规则
(2019年1月)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:为建立良好的治理结构,保证博物馆工作的效率与规范,维护职工权益,确保监事履行义务,制定本章程。
第二条:本章程依据《博物馆条例》、其他法律、法规及《曹县商都博物馆章程》的相关规定制定。
第三条:当所依据的国家相关法律、法规、本章程出现变动时,以最新的法律、法规及《曹县商都博物馆章程》为准,并且相应及时调整本章程。
第二章 监事会的职权和职责
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:
1、检查博物馆的财务;
2、对馆长、副馆长和其他成员执行单位职务时违反法律、法规及博物馆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;
3、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;
监事会的职责:
1、监事会应当向全体监事会成员负责,对单位财务以及馆长、副馆长和其他成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,维护单位及职工的合法权益;
2、监事会的监督记录以及进行财务或专项检查的结果应成为对馆长、副馆长和其他成员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;
3、监事会发现馆长、副馆长和其他成员存在违反法律、法规或单位章程的行为,可以向馆理事会反映,也可以直接向行政监督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;
4、监事会会议应有记录,出席会议的监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。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记载。
第三章 监事会的构成
第六条 博物馆监事会成员为5名,由举办单位及单位职工代表组成,并在推选一名监事会主席,履行监事会召集人的职责。
第七条 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;
第八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。监事任期届满,可以连选连任。
第四章 监事及监事会主席
第九条 监事应具有文博、法律、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。应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馆长、副馆长和其他成员财务的监督和检查。
第十条 本单位馆长及财务负责人,不得兼任监事。
第十一条监事的职权和义务:
1、监事有权检查单位业务及财务状况,审核账簿和文件,并有权要求馆长或副馆长提供有关情况报告;
2、单位应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,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;
3、监事应当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单位章程,忠实履行监督职责,维护单位利益。
第十二条 监事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:
1、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;
2、检查监事会会议的实施情况;
3、组织对单位财务进行检查。
第五章 监事会的议事规则
第十三条 监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,定期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监事。必要时,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监事联名提议时,可以召集临时监事会会议,临时会议应当于召开五日以前通知全体监事。
第十四条 会议通知的形式包括书面通知、专人送达、邮寄、传真、电子邮件;通知内容应包括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;会议期限;事由及议题(包括提案文件);发出会议通知的日期。
第十五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。每名监事有一票表决权。监事会议议应当由全体监事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。
第十六条 监事会议应建立决议执行记录制度,监事会和每一项决议均应指定监事执行或监督执行。
第十七条 监事会不干涉和参与单位日常管理和人事任免工作。但上述活动违反有关法律、法规和单位章程的规定时,监事会有权要求纠正。
第六章 附 则
第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,按照有关法律、法规及单位章程执行。
第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单位监事会。
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监事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。
曹县商都博物馆监事会人员名单
监事会主席 :王朦
职 工 代 表 :张咏梅 贾学青 马波 孙克峰
曹县商都博物馆监事会成员名录
姓 名 |
学历 |
工作单位 |
职务职称 |
备 注 |
王朦 |
本科 |
曹县文旅局 |
办公室主任 |
|
张咏梅 |
本科 |
曹县商都博物馆 |
馆员 |
|
贾学青 |
本科 |
曹县商都博物馆 |
馆员 |
|
马 波 |
本科 |
曹县商都博物馆 |
馆员 |
|
孙克峰 |
本科 |
曹县商都博物馆 |
馆员 |
|